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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南县2023年“一网通办”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 09- 27 10: 33浏览次数:

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南县2023年“一网通办”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

宁府办函〔2023〕2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宁南县2023年“一网通办”工作重点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宁南县2023年“一网通办”工作重点任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和政策统筹、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系统融合的数字政务集成化改革,打造省县统一、智慧泛在、便捷高效的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体系,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结合凉山实际,制定本工作重点任务。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更高效率、更高水平、更高质量为目标,业务协同、技术支撑为双驱动,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动态化管理机制,积极推动更多高频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持续推动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共享应用服务,夯实“一网通办”基础支撑能力,强化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用,持续整合优化各级行业系统,提升数据归集和共享应用能力,推动省州县统一、智慧泛在、便捷高效的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体系更加完善,提升“一网通办”工作整体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按照“应上必上”原则,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统一管理、同步更新,确保政务服务事项100%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运行。全面完成事项情形化改造,推出智能化办事指南服务。优化转外服务,实现现场勘验、组织听证、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转外环节办理流程、办理时间的规范化管理。探索便民服务事项和主动行使行政权力类事项标准化管理。深化“好差评”对“一网通办”的推动作用,优化提升服务水平。

(二)优化“一件事”集成化办理。以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推动国家13项“一件事”和我省自行拓展的47项“一件事”从“可办”向“好办”转变,加快推动业务深度协同、系统互联互通、数据按需共享应用,严格按照办事指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大幅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

(三)推动电子证照数据质量提升和共享应用。全面推进省自建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的高频证照电子化,推动实现电子证照数据全面归集,高频电子证照100%共享。严格按照国家电子证照工程标准,全面开展电子证照数据治理,持续提升电子证照数据质量。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重点围绕30类高频电子证照,逐一明确应用场景,实现电子证照亮证应用和“免提交”,探索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做深做实简单事项“极简办”“零材料办”“秒批秒办”“一证一照办”等。

(四)强化电子印章应用。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深化政府侧电子印章应用,落实新签发电子证照同步加盖电子印章,存量证照全量加盖电子印章。积极推进企业侧电子印章应用,推动实现新办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电子材料加盖电子印章、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等场景应用,推动行业已建数字证书系统对接,减轻企业负担。

(五)深化“川渝通办”“跨省通办”改革。协同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拓展“川渝通办”范围和深度。推动办事服务政策标准统一,深化事项通办落地实效;探索启动数字化示范性场景应用试点,对接省发布的川渝“一件事”清单和“免证办”事项清单,拓展更多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动更多必须线下办理的高频事项实现“省内通办”,积极参与推进泛珠三角、西南地区“跨省通办”。

(六)用好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共枢纽、公共支撑作用,探索开展综窗协同、数据共享、自助服务等工作创新。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共物流系统,推动跨区域、跨部门等办事场景的物流应用。推动全省政务服务数据双向共享、业务协同联动、过程实时监管、结果全量汇聚,持续解决“二次录入”问题。

(七)增强“天府通办”品牌效应。优化完善“一企一档”“一人一档”,配合推进全省移动服务资源整合,积极推广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电子证照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各领域的应用服务。推进自助服务终端向更多的基层便民服务点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实现公安、税务、交通、社保等领域高频政务服务“就近办”。优化四川政务服务网凉山分站点助企纾困服务专区,加快推动“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

(八)提升数据共享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和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要求,围绕服务数字政府建设、“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按照“需求导向、应用牵引”的原则,结合网上政务服务等重点工作数据服务需求,优化县共享交换平台系统功能,持续开展高质量数据汇集和县内自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与县共享交换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按需汇聚水、电、气、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数据;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开展政务数据资源普查登记,形成政务数据资源底数清单,完成政务数据资源梳理、标识、登记等工作。

(九)实施一批重点提升工程。完善“一网通办”协同推进机制,对接省级部门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安警务、科教文旅、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交通出行、医疗健康、安全生产等领域“一网通办”提升工程,及时总结推广创新做法、典型经验,突出典型带动效应。支持各镇、县级各部门(单位)推动自主创新工作,打造本土化特色政务服务项目。

各镇、县级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一网通办”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及时反馈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要以企业群众高频应用场景为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一网通办”的宣传,持续突出“天府通办”政务服务品牌效应,引导更多企业群众“网上办”“掌上办”。

附件:宁南县2023年“一网通办”工作重点任务细化表


宁南县2023年“一网通办”工作重点任务细化表


序号

重点工作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1

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

1.在国家明确政务服务事项拆分标准和相关要素的基础上,州、县(市)逐级统筹,深化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持续推进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根据国家行政许可事项发布进度,及时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认领发布行政许可事项和办事指南。

12月底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自建业务系统、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办事一个标准、一套材料、一体化办理。

9月底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4.编制发布第二批政务服务事项情形项参考清单,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情形化改造。

12月底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5.公布依法设有现场勘验、组织听证、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转外环节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转外环节办理流程、办理时间等要素。

9月底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6.梳理发布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8月底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7.探索在市场监管、交通超速超载等领域主动行使行政权力类事项规范化管理,规范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流程、自由裁量权、简易程序等要素。

11月底前

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1

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

8.完善“好差评”体系,建立健全办事指南“差评”分析和日常监测反馈机制,倒逼办事指南优化提升。

4月底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

优化“一件事”集成化办理

1.建立健全事项落地常态化核查机制,配合开展国家13项“一件事”落地核验,形成问题清单,推动问题整改,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办理。

3月底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对国家13项“一件事”业务流程进行再梳理,优化完善跨部门、跨地区之间流转程序,提升“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准确性,确保“一件事”各环节高效协同。

4月底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做深做实我省自行拓展的47项“一件事”,推进教育、就业创业、企业准营、工程建设等领域高频事项集成化办理。

9月底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4.按季度分批次配合开展我省自行拓展的47项“一件事”落地核验,形成问题清单,推动问题整改,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办理。

10月底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5.加强“一件事一次办”的宣传推广,推动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特别是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12月底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

推动电子证照数据质量提升和共享应用

1.明确历史存量证照数据归集时间起点、签章规则、归口部门等,完成对应纸质证照电子化工作。

5月底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新增20类电子证照共享和亮证应用,完成本部门本地区相关电子证照的共享应用配置,逐一明确电子证照亮证场景,实现电子证照真伪可核验、数据可共享、文件可调用。

12月底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

推动电子证照数据质量提升和共享应用

3.深化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成果运用,实现100个以上事项“秒批秒办”,100个以上事项“一证一照办”,50个以上事项“零材料办”。

10月底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4.探索推出一批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

12月底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4

强化电子印章应用

1.建立新发和存量电子证照签章机制,政府侧电子材料、电子证照等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加盖电子印章,开展政府侧电子印章应用核查。

5月底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推动县内已建企业侧电子印章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开展联调和试点应用。

12月底前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3.积极推进新办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

12月底前

县市场监管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4.探索企业侧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等高频重点领域中的应用。

12月底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5

深化“川渝通办”“跨省通办”改革

1.聚焦社保、医疗、文化旅游等民生重点领域,探索启动数字化示范性场景应用试点。

9月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5

深化“川渝通办”“跨省通办”改革

2.按需推动川渝两地数据共享工作。

12月底前

县融媒体中心,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对接省上第三批“省内通办”事项,推动50个以上高频事项实现“省内通办”。

9月底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4.积极参与“泛珠三角”“西南地区”“跨省通办”工作,主动开展相关创新试点,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范围和深度,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持续推进

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6

用好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1.征集反馈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优化升级意见建议,推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优化。

12月底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推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综窗系统功能提升,督促各政务服务大厅使用综窗系统,推动县级已有自建综窗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综窗系统对接。

12月底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共物流配套系统,推动在跨区域、跨部门等办事场景的物流应用。

持续推进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7

增强“天府通办”品牌效应

1.优化完善“一企一档”“一人一档”

12月底前

县政府办、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2.配合推进全省移动服务资源整合,积极推广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电子证照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各领域的应用服务。

12月底前

县政府办,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7

增强“天府通办”品牌效应

3.试点县(市)4月底前开通上线“天府通办”移动端APP

4月底前

县政府办

4.推进自助服务终端向更多的基层便民点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实现公安、税务、交通、社保等领域高频政务服务“就近办”。

12月底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5.针对申报类惠企政策,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发布申报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条件、承诺办结时限、申请材料等要素。探索推行“免申即享”。

12月底前

县政府办、县市场监管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醒目位置设置惠企政策专区,或增加惠企政策平台入口,汇集本地区市场主体适用的惠企政策,并接入“天府通办”。

6月底前

县融媒体中心、县市场监管局

8

提升数据共享能力

1.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开展政务数据资源普查登记,形成政务数据资源底数清单。

12月底前

县融媒体中心,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持续开展高质量数据汇集和县内自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与县共享交换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按需汇聚水、电、气、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数据,有效支撑“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12月底前

县政府办,县融媒体中心、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9

实施一批重点提升工程

1.加强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归集,应用好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加快投资项目早落地、早投产。在省直部门平台集成融合的基础上,加强县级相关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进一步熟悉平台应用,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各类项目实行统一项目代码制度,落实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审批部门基于“一项一码”开展审批,受理前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核验项目代码、未赋码项目不得办理审批手续,所有审批文件必须标注项目代码,并加载项目代码标识。审批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通过在线平台依法办理审批事项或是及时交换审批事项的办理信息。审批事项办结后,及时将办结意见及相关审批文件文号、标题等相关信息交换至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12月底前

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宁南生态环境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2.配合推进“网上超市”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和材料库、以及部门自建业务系统深度对接和数据共享;探索“网上超市”在电子担保、招标代理、小额工程施工比选等领域的应用。

12月底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推动实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居留许可“一窗办理”,进一步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减跑动;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事项的规范化管理,明确服务条件、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完善监管机制。

12月底前

县经信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

9

实施一批重点提升工程

4.基本实现全县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网上登记、网上办理、网上公布”。按照省级相关要求,推动川渝体育场馆“一卡通”相关工作;实现本地场馆川渝两地预定服务。

12月底前

县教育体育局

5.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12月底前

县市场监管局、县人民法院、县新闻出版局、县司法局

6.实现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驾驶证等电子证照在景点旅游、车站购票、交通核验、学校入学等场景应用;推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闭环管理,实现等级测评和监管“全程网办”;推进非机动车登记便利化,实现非机动车登记上牌网上“一站式”服务;优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方式,实现境外人员住宿“网上办”“掌上办”。

12月底前

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

7.实现各类惠民补贴资金、社会保险待遇、农民工工资等通过社会保障卡阳光发放、精准送达和有效监管;拓展社保卡应用场景,实现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将社会保障卡作为群众身份的凭证之一。

12月底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8.强化凉山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推广运用,基本实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种粮直补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发放的“一卡通”。

12月底前

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

9.配合省上推动实现全省市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与金融机构业务协同,积极推出县(市)“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平台的部署应用。

12月底前

县自然资源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9

实施一批重点提升工程

10.完成省州两级线上申请专区对接,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商品房分户”“二手房过户”“夫妻财产约定过户”3个高频事项网上申请办理;完成全县不动产登记系统从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推动全县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融合,实现“全县通办”。

12月底前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

11.全面实现住房计划管理、住房保障对象管理,房源管理,配给管理、合同管理的在线申请、审批和监管。

6月底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提升大件运输许可智能化水平,实现I类超限运输许可“秒批秒办”。

12月底前

县交通运输局

13.实现川渝两地三级甲等以上公立综合医院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基本实现川渝两地三级公立综合医院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持续推进

县卫生健康局

14.实现生育医疗费用支付线上申请;探索推动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线上办理。

12月底前

县医疗保障局

15.实现企业通过“一窗通”平台填写预约开户申请信息,平台即时将信息推送给企业选定的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再次通过平台推送给税务、社保、公积金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全流程,提升企业登记“一网通办”便利化水平。对已在“一窗通”“营商通”平台完成登记注册的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实现全程网上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同时,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全面推进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服务领域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应用。

12月底前

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9

实施一批重点提升工程

16.实现“加油站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延期申请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和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除从事剧毒、易制爆、汽油加油站、专用危化品仓储的企业外;除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企业;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均一次完成。推进安全生产许可全域办理。依托应急管理政务管理系统平台,实现安全生产许可事项100%“省内通办”。提升政务服务多端服务能力。

12月底前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17.落实“银税互动”“新办企业”“注销前置事项”等套餐式服务,根据纳税人的纳税人信用评价结果,积极推动“银税互动”工作,落实开办提速、即办注销等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事项;积极推动“掌上办税”中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重点对象高频或简易办税缴费功能集成落实,稳步过渡至全国统一的新电子税务局,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

12月底前

县税务局

18.加大对各部门自主创新的引导和支持,开展“一网通办”自主创新申报工作,试点打造本土化特色政务服务项目。

12月底前

县政府办,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相关政策解读:关于《宁南县2023年“一网通办”工作重点任务》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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