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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教育考试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 10- 23 11: 38浏览次数:

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现将宁南县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定为2025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每日9:00—22:00。

二、报名网址

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s://zhbm.sceea.cn

三、报名点设置

宁南县共设置三个报名点,宁南中学、宁南县职业技术学校、宁南县教育考试中心(地址:顺城东街107号,宁南县教育和体育局一楼)报名点。其中,宁南中学、宁南县职业技术学生选择本校报名点报名,其他考生(社会考生)选择宁南县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点报名,工作日咨询电话:0834—4572535。

四、报名条件

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的相关规定条件审核办理。若教育部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一)普通高考考生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考试考生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中师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其余报考条件与普通高考相同。对口招生专业类别为: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财经商贸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智能制造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文化艺术类、旅游类、餐饮类、纺织服装类、护理类、医药类、材料化工与资源环境类、教育类、汽车类、交通技术与服务类。

(三)原“加授少数民族语文”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加授民族语文”)考生报名条件

“加授民族语文”的藏文专业只招收具有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和平武县、北川县、石棉县、汉源县、宝兴县户籍的藏族考生;“加授民族语文”的彝文专业只招收具有凉山州、甘孜州、攀枝花市、乐山市和雅安市户籍的彝族考生。

高考报名后至开考前,如发现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中有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情况,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程序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

五、报名办法

(一)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招生考试综合报名系统(网址:https://zhbm.sceea.cn),完成高考报名信息填报与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逾期不再受理。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

(二)我省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生、对口招生考试考生、“民族语言授课为主”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考生、体育单招考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以及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等)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其中,确需在学籍地报名的,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籍所在中学同意、县(市、区)招考机构批准后方可报名。

拟申请民族地区加分和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铁路就业帮扶”专项计划等与户籍关联的各类计划的考生均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

申请民族地区加分的考生须符合“高中阶段在实施区域(“三州十七县两区”)内具有连续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的条件。不符合上述“三统一”条件的考生,均不能享受民族地区加分。

高中阶段在实施区域(“三州七县一区”)内具有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的考生方可报考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

高中阶段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当地正式户籍(即其户籍在2023年8月31日以前已在当地)的“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报考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2〕77号)规定的报名条件的,即: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可在就读地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申请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于2025年10月22日17:00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机构申请,提供房产证或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暂(居)住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

在四川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定居所在的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华侨港澳台考生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的报名办法按照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规定执行。

不符合在外省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四川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的,可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要求,提交学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证明及综合评价信息等材料。对错过我省规定报名时间的回川参考人员,我省将适时组织1次补报名;其中,艺术类不再补报。

所有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以《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为准)和拟报考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的考生,均须考生本人在高考网上报名时主动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申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拟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教育部2026年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文件规定的时间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填写并提交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拟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考生,高考报名时不用申报,志愿填报结束后,由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委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三)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所有考生报名时输入的个人信息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一致,户籍信息须与本人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学籍、实际就读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四)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参考《招生考试报·新高考选科指南合订本》,结合拟报考普通高校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选考科目。

(五)特殊类别考生的报名办法及要求

1.所有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须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统一编排考生号。

2.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向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申请样张见附件4),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扫描件)。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

3.符合“加授民族语文”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确认是否参加“加授民族语文”的藏语文、彝语文考试,报名工作截止后不得补报。

(六)所有考生在报名时均须在报名系统中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民族、学籍、实际就读等所有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客观、真实;承诺本人在参加体检时将提供真实的既往病史等信息;承诺申请享受录取政策照顾、申报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和报考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客观、翔实、准确;承诺愿意在高考中严格遵守《四川省2026年普通高考考场规则》,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照片采集并核验。照片采集、核验完毕后,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照片、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城乡户籍属性、毕业学校、应往届及考试类型、报考科目、专业类别等报名信息,认真阅读《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和本市(州)招考机构相关公告、提醒,确认无误后完成电子签名,逾期未经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考生应对本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因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电子签名确认后,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需要注意,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未缴费前,考生可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应及时保存并提交,修改后需重新签名确认。

3.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考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193号)执行,即每生195元(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报名考试费)。对口招生考试、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的报名考试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执行,即对口招生考试每生130元,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每生每专业200元。其中,兼报音乐教育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按一个专业缴费;兼报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和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按一个专业缴费。

4.照片采集过程中,如三次都无法通过公安人像比对,或是持非居民身份证报考的,由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通知到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及材料到县(市、区)招考机构或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地点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成功后再行完成网上缴费。

5.登录注册的手机号保证在录取结束前正常使用,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凉山州教育考试院、宁南教体局微信公众号。

六、资格审核

(一)考生报名资格和各类计划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县(市、区)招考委负责。教育主管部门及中学负责审核考生的毕业学校、应往届属性、在当地高中连续学籍年限和是否实际就读以及实际就读年限;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户籍地址、户籍地城乡分类属性;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地方的统计部门负责配合公安部门界定考生户籍地城乡分类属性;民族宗教部门负责对有疑问的族别进行认定。

(二)报名资格审核

1.对高中应届毕业在校生群体,在高考报名时不审核应届在校高三学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情况。

2.对同等学力考生群体,同等学力认定标准为:初中毕业满三年,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9门文化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考试,即具备高考报名资格。

3.对因身体残疾等原因无法在中学正常就读,也未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特殊群体,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级招考委与残联等相关部门会商并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后,作为个案研究处理,审核结果报上级招考委备案。原则上不要求合格考。

4.对中职应届在校生群体,在对口招生报名时要严格审核其学籍情况;对中职往届毕业生群体,在对口招生报名时要严格审核其毕业证书的真实性。

(三)民族地区加分(含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资格审核

1.关于“户籍”审核。户籍作为加分资格审核的第一基本条件,拟享受民族地区加分政策的考生均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考生户籍情况由报名地公安部门在户籍地公安部门配合下,据实核准。

2.关于“实际就读必须在学籍所在中学”的执行标准。考生学籍情况由报名地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学核准。考生报名时,学籍与实际就读中学不一致,不具备加分资格。如高中阶段考生在加分实施区域内转学,但因学籍转移办理过程中造成学籍和实际就读一致性不满连续3年的,由报名地县级招考委依据考生转入地、转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及就读中学提供的证明材料据实认定。如两地加分分值不同,按就低原则加分。

3.关于“实际就读”的认定。实际就读中学应与学籍所在中学绑定,考生实际就读情况由报名地教育主管部门、学籍所在中学负责核准。对艺体类等特殊类型考生因参加专业培训、考试,或考生因生病就医、休学等原因在所在中学实际在校学习不满3年等情况,应予认可,经公示无异议的,具备相应加分条件。同时,对于以在外培训、考试或者生病休学等借口,实际在非学籍中学就读的,应认定为不符合“三统一”条件,不具备加分资格。

4.关于社会考生。社会考生“三统一”条件认定与应届在校毕业生审核要求一致,其高中阶段满足“三统一”要求的,予以加分。

高中阶段符合“三统一”条件,毕业后户籍转非实施区域的社会考生,不符合“三统一”条件,不具备加分资格。

同等学力报考考生除户籍在实施区域满3年外,如不能提供实施范围县内高中阶段连续3年学籍和实际就读证明,不符合“三统一”条件,不具备加分资格。

高二将户籍、学籍转回实施范围县,并实际就读,高三毕业后在本校复读一年后再考时,考生户籍满足在实施范围县连续三年并在当地连续三年实际就读,但其高中阶段实际学籍不满3年,不符合“三统一”要求中“高中阶段连续3年学籍”的规定,不具备加分资格。

5.关于随迁子女考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户籍不在当地,不符合“三统一”要求中关于户籍的规定,不具备加分资格。

6.关于中职考生。报考对口招生考试的中职考生,应严格落实“三统一”要求,严格加分资格审核,不得放宽条件。

7.对弄虚作假骗取加分资格的,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各类专项计划资格审核

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教育主管部门还要负责审核考生当地高中连续学籍年限、是否实际就读及实际就读年限,公安部门还要负责审核考生取得现当地户籍的连续年限和考生父亲或母亲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是否在当地。其中,对申报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公安部门还要负责审核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是否在农村。

省级公费师范生和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公安部门还要负责审核考生取得现当地户籍的年限。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报考资格审核时,县(市、区)公安部门还要负责审核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是否在农村,考生本人取得现当地户籍的年限。

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等各类计划报考资格如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七、体检工作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各地体检工作应安排在2026年3月1日起进行,于4月30日前完成。

对体检结论为“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考生,如考生本人提出异议,由县(市、区)招考机构组织复查一次;复查后不能作出准确结论的,由考生提出申请,经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县(市、区)招考机构出具情况介绍并报市(州)招考机构,由市(州)招考机构确定市级医院再复查一次。对复查结论仍有异议的,经考生本人申请,市(州)招考机构审核同意后,由省招考委指定的终检医院作出最终裁定。非招考机构指定的医疗单位为考生提供的体检材料,一律无效。

2026年5月底起,考生登录本市(州)网站,查询本人体检信息。

温馨提示:请注册宁南县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点的考生加入“宁南县2026年高考报名QQ群”,并保持注册时所填写电话通畅。其他未尽事项请查询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通知或电话咨询宁南县教育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834-4572535;宁南县2026年高考报名QQ群:786845008。

附件:

附件1.高考报名户籍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2.高考报名学籍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3.宁南县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流程.docx

附件4.宁南县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解读.doc



宁南县教育考试中心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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